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发文部署
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解决近年来殡葬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民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于2018年6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明确,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方案》提出,整治重点主要集中在公墓建设运营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两个方面10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二是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三是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四是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五是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六是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七是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八是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九是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十是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此外,所有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方案》也明确了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6月下旬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地要向社会公布整治方案、投诉举报电话。7月至9月上中旬全面自查,扎实整改。9月中下旬开展督查,调研评估。9月底前总结报告,完善制度。
《方案》对如何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由党委和政府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按照明确的部门职责,要推动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三是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效果。要善于调动多个部门、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四是深化整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五是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要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活动期间,民政部等部门成立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举报投诉电话为010-58123044/63706770(工作日时间为08:00-17:00,节假日、周末等时间可将投诉举报内容发电子邮箱:binzangchu@163.com),有专人负责整理并按职责移交线索。同时,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民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9部门
联合印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近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帮助社会各界参与支持这项工作,民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方案》相关情况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沟通说明。
问: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要达到什么目标,《方案》明确了哪些基本原则?
答:《方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针对殡葬领域媒体报道和公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开展专项整治的任务要求,目的是要通过集中整治和系统治理,达到落实监管执法责任、遏制公墓企业暴利、整肃殡葬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工作目标。为顺利推进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方案》提出,要遵循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强调地方各级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确保统一部署、合力推动、责任共担。二是积极稳妥,依法依规。针对殡葬活动的特殊性、敏感性,《方案》强调既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也要讲究方式方法,避免简单粗暴,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三是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强调要将当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既要集中整治、严格执法,形成威慑;又要从法规制度、监管执法、服务保障、行业自律等方面综合施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问:这次专项整治突出哪些重点问题?
答:这次专项整治主要聚焦殡葬领域群众反映最强烈、媒体曝光最集中的突出问题,力求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见到成效,并通过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治理,带动整个行业规范有序、良性运转。整治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公墓建设运营方面及殡葬服务、中介服务、丧葬用品销售方面,共两大类、10种具体情形。其中:
公墓建设运营方面,主要包括8种违法违规情形: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这里的公墓设施包括所有安葬(放)骨灰或安葬遗体的公墓、骨灰塔陵园、地宫等;二是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主要指未按照公墓建设用地的管理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三是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主要指已经审批的公墓在建设过程中,擅自修改已批准的规划及扩大用地面积;四是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预租墓穴、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出租墓穴、骨灰存放格位;五是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这里的超规定面积是指超出国家规定的骨灰单人或双人合葬墓不超过1平米、遗体单人和双人合葬墓分别不超过4平米和6平米的情况,地方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六是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对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七是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出租墓穴,从事营利活动;八是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销售方面,主要包括2种违法违规情形:一是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主要指殡葬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或商品中,违反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采取欺诈、强迫等不正当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二是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主要指以暴力、要挟、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控制和垄断某一区域的某一项或多项殡葬服务或丧葬用品交易,欺压同行,强买强卖,排除或限制竞争等行为。
此外,《方案》还明确将全国所有的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等所有涉及殡葬服务和中介服务、销售丧葬用品的设施场所,全部纳入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各地还可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需要整治的重点问题。
问:专项整治步骤和进度是怎么安排的?
答:此次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时间是今年6月下旬。要求各地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并向社会公布整治方案、投诉举报电话。第二阶段是全面自查,扎实整改,时间是7月至9月上中旬。要求各地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对所属机构围绕突出问题开展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逐一整改落实。我们设计了自查检查表,共涉及11个方面43项内容,并开发了填报软件,请各地认真对照检查、如实填写、按时上报。第三阶段是开展督查,调研评估,时间是9月中下旬。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加强对本地区整治情况的考核,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核。第四阶段是总结报告,完善制度,时间是9月底前。要求各地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健全长效机制。同时,民政部等部门将对全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问: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提出了哪些措施要求?
答:《方案》从五个方面对开展专项整治提出措施保障要求。在组织领导方面,要求各地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并调动基层组织力量,合力做好整治工作。在落实部门职责方面,对联合发文的9个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推动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在综合施策方面,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管理线长面广的特点,强调要部门协同、行业自律、多点发力、多手段运用,完善涉及各环节、覆盖全过程的常态化监管。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要求针对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相关法规制度,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在宣传引导方面,要求各地加强相关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有效引导舆论,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氛围。